人事处是负责人事服务管理的职能机构,承担学校人员编制、岗位聘用、培训培养、考核评价、职称评审和教职员工的招聘入职、人员调配、考勤考核、职务晋升、奖罚惩处、薪资福利等管理与服务事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内设人事管理、师资管理、劳资管理岗位,具体职责范围如下: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制订并完善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,确保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。
二、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。
三、负责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,包括人才引进、招聘、调配和管理等。
四、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与晋升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五、负责教职工的薪资管理、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考核、奖惩、退休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管理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,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八、负责教职工的在职培训、进修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教职工合同管理工作,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争议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十、完成学校董事会、校行政、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